律师函在债务追讨中的作用

    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,就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揭露、评判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,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要求,以求达到某种效果,而制作和送达的一种法律文书。

    律师起草律师函属于律师业务中的非诉讼法律业务,律师起草律师函之前,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了解案件事实情况,再根据了解到的事实情况,找到相应的法律、法规,因此,律师起草律师函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不亚于代理一起诉讼案件。

    西安律师杨宝在执业的过程中,经常遇到公司给对方公司供货后,对方公司迟迟不予付款,或是迟迟不付全款,因双方时常有业务往来,公司出于维护客户的角度,往往不愿主动催收,直到公司发生现金流困难,才考虑催收。

    当致函过去后,对方的答复却是不拖欠任何货款时,公司才发现上当受骗,急忙找到律师咨询,律师看了材料后,发现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。

    那什么是诉讼时效呢?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

    诉讼时效我们可以理解为:由法律规定的,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期限。如果你过了这个法律规定的期限,向人民法院起诉,就不能胜诉。也就是说,你丧失了让法院保护你民事权利的权利。

   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?办法就是让诉讼时效中断,怎样中断?

    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:“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。从中断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”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条规定: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“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”,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:(二)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,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……”。

    可以看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送催讨的信件,当事人收到后,诉讼时效就中断了,并且重新计算。但是,债权人的催讨要有证据证明,而选择律师函这种形式是最稳妥的。因为律师函是律师结合债权人债务人的案件事实情况,从利于诉讼的角度而撰写的,一旦进入诉讼程序,律师函可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,以实现债权人的诉讼目的。

    因此,发送律师函是诉讼时效中断最好的方式之一。

    如果您认为本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,请订阅我们的邮件或记住我们的网址:www.xian12348.comCtrl+D收藏我们的网站,也可以关注:

    微信公众号:西安律师杨宝     腾讯或新浪微博@西安律师杨宝

|2|1



本文固定链接: http://www.xian12348.com/63.html | 西安律师团队

律师函在债务追讨中的作用:等您坐沙发呢!

发表评论


亲,不支持纯字母、符号评论哦~